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海油)原黨組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勇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揭開了這起腐敗大案的層層面紗。
李勇,出生于1965年,曾任中海油勘探部綜合技術處處長、鉆井試油處處長、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鉆井完井辦主任、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首席執行官、總裁、執行副總裁等職,后于2018年5月擔任中海油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檢察機關指控,李勇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公訴人出示了大量證據,包括證人證言、物證、電子數據等,指證李勇利用職務便利,在油氣田勘探開發、工程承包、設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巨額賄賂。
據悉,李勇收受賄賂的方式多樣,既有直接收受現金和物品,也有通過親屬、下屬代為收受。其受賄金額巨大,且時間跨度長,從2004年至2021年,前后長達十余年。
在庭審中,李勇對受賄事實供認不諱,但辯稱其并非主動索賄,而是被人利用。其辯護律師也強調,李勇在中海油工作多年,成績突出,社會評價較好,請求法院從寬處理。
檢察機關認為,李勇作為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其受賄行為嚴重損害了國有企業的聲譽,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其受賄金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受到嚴厲懲罰。
經過法庭調查、質證、辯論和最后的陳述,合議庭當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李勇受賄案的開審,再次敲響了反腐敗的警鐘。腐敗是黨和國家事業的大敵,嚴重損害黨的威信,阻礙國家發展,破壞社會公平正義。黨中央堅持“零容忍”方針,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懲治各種形式的腐敗行為。
中海油作為我國最大的能源企業之一,其發展與國家經濟發展息息相關。李勇案的發生,暴露出中海油內部存在的問題,也警示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自覺抵制腐敗誘惑,切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反腐敗是一場持久戰,只有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牢固樹立反腐敗的堅定立場,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決斬斷利益鏈條,凈化政治生態,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