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違不罰、類案同罰: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兩項重要清單
為解決社會廣泛關注的“小案重罰”和“類案不同罰”問題,市場監管總局今天發布《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以下簡稱兩個《清單》)。
“首違不罰”清單
《首違不罰清單》包含8種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違法行為,包括:
*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進貨索證登記的
* 食品經營企業未取得行政許可,但已接受行政許可機關指導,并已按要求改正的
* 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標注產品名稱、廠名和廠址的
* 特種設備生產企業未按照規定編制產品質量記錄的
* 廣告主未按照規定審查廣告內容的
* 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照規定對用戶信息進行保護的
* 食品包裝制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標注產品生產日期或者保質期的
*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標注保健功能的
“輕微免罰”清單
《輕微免罰清單》包含4種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包括:
*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使用未經注冊或者備案的食品添加劑的
* 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保存產品檢驗記錄的
*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標簽的
* 特種設備生產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產品檢驗的
清單實施要求
為確保兩項《清單》依法有序實施,市場監管總局提出了5項要求:
1. 堅持依法行政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監管
2. 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監管為民為宗旨,注重教育引導
3. 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
4. 嚴格規范執法程序,確保執法公正文明
5. 科學設定處罰清單,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后果合理確定處罰措施
依法規范行政處罰,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兩個《清單》的發布標志著我國行政執法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舉措。
清單將對初次違法和輕微違法行為采取“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督促引導積極整改、依法退賠消費者損失和履行召回義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推動監管轉型,構建公平有序消費市場
市場監管總局強調,將全面推行監管為民理念,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基層期盼,按照“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寬嚴相濟”執法原則,著力解決“小案重罰”和“類案不同罰”問題。
通過清單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將靶向治理影響群眾健康安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堅決打擊嚴懲不貸,營造公平有序的消費市場環境,不斷優化消費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