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的法庭上,罪大惡極的樊維秋伏法受刑。這名殘忍冷血的罪犯,其罪行觸目驚心,令人發指。
回顧2024年12月27日的那個血腥夜晚,樊維秋駕駛一輛小轎車橫沖直撞,肆意碾壓無辜市民,造成10死16傷的慘烈后果。面對如此令人發指的暴行,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樊維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樊維秋的不法行為遠不止此。早在案發前,他就曾因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而被判刑。出獄后,他非但沒有悔改,反而怨恨社會,蓄意報復。作案當晚,他駕駛車輛,滿載著仇恨和瘋狂,在珠海街頭肆意馳騁,殘害無辜。
樊維秋的罪行不僅觸犯了法律,更踐踏了人倫底線。他駕駛著冰冷的鋼鐵巨獸,奪走了十條鮮活的生命,給受害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了無法彌補的身心創傷。他的行為不僅是對社會秩序的嚴重破壞,更是對人類良知的莫大侮辱。
面對鐵證如山的罪行,樊維秋起初拒不認罪,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在法院的耐心審理和證據面前,他最終不得不低頭認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復核,依法核準了樊維秋的死刑判決。
2025年1月20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莊嚴法庭上,樊維秋被依法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正義的鐵錘最終落在了罪惡的頭顱之上,這既是對樊維秋罪行的嚴厲懲罰,也是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告慰。
樊維秋的悲劇,警示著人們要珍視生命,敬畏法律。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社會秩序不容破壞。任何試圖以暴力和仇恨解決問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只有遵守法律,尊重生命,才能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愿社會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