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7月,江西省樂平市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命案。彭某甲和彭某乙父子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罪,但樂平市檢察院在審查證據時卻發現諸多疑點。
首先,彭某甲的供述前后不一致,而且與其他證據存在出入。其次,案發現場附近沒有發現任何指紋、血跡或其他物證可以證明彭某甲和彭某乙作案。
基于這些疑點,樂平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拒絕批準逮捕彭某甲和彭某乙。然而,檢察官并未就此罷休,他們敏感地意識到案情可能另有隱情。
檢察官們反復審查監控視頻,發現案發時段現場附近一個感應燈有閃爍并伴有輕微異常聲音。他們認為,這可能表明案發時另有他人進入了現場。
據此,檢察官引導調整偵查方向,協助公安機關重新展開調查。他們調取了附近更多監控視頻,擴大搜索范圍,并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細致勘察。
最終,在2024年11月,公安機關成功鎖定真兇彭某丙。經過審理,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彭某丙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彭某丙的落網揭開了這起案件的真相。原來,彭某丙與受害人存在經濟糾紛,案發當晚,他潛入受害人家中實施盜竊,誰知受害人恰好回家,于是他殘忍殺害了受害人。
樂平市檢察院在這一案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們敏銳地發現了證據中的疑點,大膽質疑,引導公安機關調整偵查方向,最終抓獲真兇。
2024年,江西省檢察機關大力開展刑事訴訟全流程監督,對應當逮捕、應當起訴而未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堅決追加逮捕、追加起訴;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訴;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訴,取得了顯著成效。
江西省檢察院強調,刑事訴訟監督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審前過濾把關作用,堅決把好訴訟關口,確保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