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機構從事表演節目需持相關資質 從業認證再強化
為規范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MCN機構)互聯網信息內容相關業務活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相關業務活動管理規定(草案稿)》,擬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該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MCN機構從事表演、節目等活動,應當依法依規取得相關從業資格或服務資質。這意味著,MCN機構未來在從事表演節目業務時,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資質。
資質門檻提高
據了解,目前我國對表演節目領域的從業資質管理較為嚴格。根據《演出管理條例》,從事演出活動應當取得演出許可證。而演出許可證的取得,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擁有固定的演出場所、具備相應的演出設施設備、擁有符合演出需要的專業人員等。
對于MCN機構而言,想要取得演出許可證,必須滿足上述要求。這意味著,MCN機構在從事表演節目業務時,不僅需要擁有專業的表演人員,還需要具備相應的場地設施。而這對于一些小型或新成立的MCN機構來說,無疑會增加進入門檻。
從業認證再強化
除了提高資質門檻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MCN機構在簽約網絡賬號時,必須申報所屬機構情況。這意味著,網絡賬號在注冊或變更信息時,需要明確所屬的MCN機構。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要求MCN機構注冊后臺管理賬號,并綁定旗下網絡賬號。這樣一來,網絡賬號和MCN機構之間的關系更加清晰,便于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業內人士表示,以上這些規定將進一步規范MCN機構的表演節目業務,提升從業門檻,保障表演節目的質量和安全。
整治亂象勢在必行
近年來,MCN機構在網絡表演節目領域發展迅速。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節目內容低俗、違規演出、賬號刷量等。
對此,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MCN機構不得組織或協助旗下網絡賬號實施制造網絡謠言、煽動網民情緒、宣揚不良價值觀、編造虛假流量等違法違規行為。
業內人士指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有利于整治MCN機構表演節目領域的亂象,凈化網絡環境,保障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
行業期待良性發展
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受到了MCN機構的廣泛關注。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征求意見稿將有利于行業良性發展,引導MCN機構合規經營。
一家MCN機構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資質要求和從業規范,將促進行業規范化發展,提升MCN機構的專業性和信譽度。
另一家MCN機構負責人則表示,通過提高資質門檻和強化從業認證,可以有效遏制低俗、違規等不良行為,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呼吁,希望廣大MCN機構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各項監管工作,共同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表演節目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