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盤侵權爭議焦點
盤在著作權侵權糾紛中存在多個爭議焦點。其中,離線下載是否構成直接侵權一直備受關注。從一些案例來看,法院在判斷網盤離線下載是否構成直接侵權時,關鍵在于離線下載過程中,網盤與第三方網站或者網絡節點之間是否存在真實的文件內容數據傳輸。若存在數據傳輸,則文件來源于第三方,網盤通常不構成直接侵權,而僅充當下載工具。例如在百度網盤相關案件中,再審法院根據證據認定百度網盤與第三方之間存在文件數據傳輸,百度公司不構成直接侵權。
服務提供者在何種情況下可能構成幫助侵權也是爭議之一。如果網盤服務提供者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屏蔽文件的“分享”功能,可能會被認定具有主觀過錯,承擔相應的間接侵權責任。對于大量知名度不高、非熱播、未被列入重點保護作品預警名單的作品,屏蔽涉案分享鏈接所指向文件的“分享”功能,通常已能達到“阻止及預防”侵權的效果。此外,像網盤搜索服務提供商,如果對用戶發布在第三方平臺的網盤資源鏈接及標題進行全網抓取,并進行推薦、選擇和編輯,客觀上匯總了侵權鏈接,并導致侵權范圍進一步擴大的法律后果,其行為也會構成幫助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傊?,在網盤著作權侵權糾紛中,對于直接侵權和幫助侵權的認定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以合理平衡著作權人、網盤服務提供者、用戶三者的合法權益。
二、離線下載的直接侵權判定
(一)判定思路解析
在認定網盤離線下載是否直接侵害著作權時,關鍵在于對技術邏輯本身的深入分析。如果網盤在離線下載等模式下成為作品的內容提供者,那么就可能構成直接侵權。具體而言,需要考察網盤在離線下載過程中的行為特征。若網盤僅僅是提供一種技術工具,用戶主導整個下載過程,且文件來源明確為第三方,那么網盤通常不應被認定為作品內容提供者。例如,從網盤下載功能技術邏輯看,整個離線下載過程完全是由用戶自主、自助、自我主導的復制行為,網盤平臺僅作為中立的技術服務平臺,在用戶有從第三方 BT 種子或磁力鏈接下載文件需求時,僅輔助提供離線下載功能。這種情況下,網盤并非作品的實際提供者,不構成直接侵權。
(二)案例分析
以百度網盤相關案例為例,不同法院在對離線下載侵權判定上有著不同的觀點及依據。在百度網盤與《食為奴》制作方的糾紛中,一審法院認為百度網盤的離線下載功能構成對涉案影視作品的直接侵權的主張不能成立,理由是百度網盤確實具備離線下載等功能,但實施這些行為均系基于其通過其他網站才能完成相應操作,并且該文件是由百度網盤的用戶自行上傳。二審法院則認為,在使用離線下載功能時,百度公司便將存儲于百度網盤并由其控制的涉案影視作品提供給用戶,侵害了翡翠東方廣州分公司對涉案影視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而再審法院對二審判決涉及的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問題進行了全面分析,根據翡翠東方廣州分公司自己提交的證據顯示,使用百度網盤“秒傳式”離線下載文件時,百度網盤與第三方網站或者網絡節點之間存在真實的文件內容數據傳輸。因此,百度網盤僅充當下載工具,百度公司不構成直接侵權。再審法院認為,用戶使用百度網盤“離線下載”涉案文件,下載頁面可顯示文件的下載速度和進度,證明百度網盤與第三方之間存在文件數據傳輸,文件來源于第三方。這一案例充分體現了法院在判斷網盤離線下載是否構成直接侵權時,對技術邏輯的細致分析和對文件來源的嚴格考量。
三、網盤服務提供者的幫助侵權情形
(一)網盤運營商的責任
網盤運營商在為用戶提供內容存儲等服務時,若未對用戶的侵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極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在諸多案例中,如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中,法院明確指出,百度公司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時斷開全部涉案鏈接,亦未及時對重復實施侵權行為的用戶采取封禁等限制措施,存在一定主觀過錯。同時,有能力卻未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戶分享涉案鏈接,導致了相應損害后果的發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通常來講,網盤運營商在發生著作權侵權事件時,若被告知侵權,應及時刪除、屏蔽、斷開鏈接,否則就構成侵權。例如,在涉案作品首輪播出期間,百度公司雖陸續斷開侵權鏈接,但仍有大量鏈接未及時處理,致使侵權范圍和規模進一步擴大。在總計 11000 余條的涉案鏈接中,可以侵權傳播涉案作品持續超過 24 小時的有近 4000 條,持續超過兩天的有 2000 余條,持續超過三天的有近千條,持續超過一周的仍有百余條。這充分說明網盤運營商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會帶來嚴重的侵權后果。
(二)搜索服務商的責任
搜索服務商對網盤資源鏈接及標題進行全網抓取并匯總的行為構成幫助侵權。北京市互聯網法院發布的原告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訴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內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一案中,法院闡述內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用戶發布在第三方平臺的網盤資源鏈接及標題進行全網抓取,客觀上匯總了侵權鏈接,并會導致侵權范圍進一步擴大的法律后果。如果對內聚公司這種搜索鏈接服務不予以制止,將會使百度網盤成為侵權作品存儲和分享的“樂園”,極大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因此,內聚公司作為搜索服務提供者,具有過錯,違反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構成幫助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一案例明確了搜索服務商在特定行為下的侵權責任,為規范搜索服務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四、平衡與啟示
在網盤著作權糾紛中,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是至關重要的,但同時也應合理平衡著作權人、網盤服務提供者與用戶之間的利益,以促進網盤產業的健康發展。
對于著作權人而言,他們的合法權益應得到充分保障。一方面,他們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創作作品,理應獲得相應的回報。在面對網盤侵權問題時,著作權人應積極采取措施,如及時向網盤服務提供者發出有效通知,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同時,著作權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網盤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首先,要加強技術研發,提高網盤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防止用戶上傳侵權作品。例如,采用先進的數據加密技術可使存儲成本降低約 20%,同時也能有效保護用戶數據安全,降低數據泄露風險。其次,在接到著作權人的通知后,應及時采取措施,如斷開侵權鏈接、屏蔽侵權文件等。根據艾瑞咨詢的數據,2022 年中國網盤用戶規模較前一年增長了近 30%,這意味著網盤服務提供者面臨著更大的責任和挑戰。他們需要在保護知識產權和滿足用戶需求之間找到平衡,通過提供更好的服務和創新的商業模式來實現可持續發展。
對于用戶來說,也應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上傳、下載和分享侵權作品。雖然網盤為用戶提供了便利的存儲和分享功能,但用戶不能濫用這些功能,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為了實現三方利益的平衡,網盤產業需要不斷創新和發展。一方面,網盤服務提供者可以通過技術創新,如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提高對侵權作品的識別和處理能力。同時,也可以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如按下載次數或者流量充錢等,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和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網盤產業的監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規范網盤服務提供者的行為,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在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合理平衡著作權人、網盤服務提供者與用戶之間的利益,是促進網盤產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只有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網盤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為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時也為知識產權保護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