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華網2024年9月10日報道,山東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三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的腐敗問題典型案件,展現了山東省堅決反腐、凈化市場環境的決心與行動。
首起案件涉及山東省委第四巡視組原組長馬玉星。2011年至2019年間,馬玉星在擔任濟南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濟南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多個要職時,接受山東某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國某集團公司下屬某工程公司等企業及個人的請托,違規干預項目招標投標,幫助相關企業和個人順利中標,并多次收受財物,總價值超過1100萬元人民幣。2024年6月,馬玉星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第二起案件涉及招遠市原市委書記王彥博。王彥博接受某集團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某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個人和單位請托,通過“明招暗定”方式,指定中標企業,幫助請托人和相關公司中標,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73.18萬元。
第三起案件聚焦鄆城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王昌濤。王昌濤接受山東某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某請托,違規決定山東某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為潘渡鎮壓煤村莊遷建項目招標代理公司。同時,接受青島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鄆城分公司等9家公司實際控制人請托,通過向評標專家打招呼等方式,幫助請托人公司承攬12個標段,收受錢款共計1190萬元。
山東省紀委監委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深化運用監督協調機制,強化對招標主體的監督制約,督促有關部門完善制度機制,堵塞監管漏洞,從源頭上防止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等問題。這一系列舉措,彰顯了山東省委省政府對腐敗問題的“零容忍”態度,對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山東省此舉不僅對腐敗分子形成了強烈震懾,更向全社會表明,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懲。未來,山東省將繼續加強監督執紀力度,持續凈化市場環境,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