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二手汽車買賣糾紛
原告甲與被告乙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約定甲將其名下一輛二手轎車出售給乙,價款為人民幣10萬元。雙方約定,乙應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支付全部車款,甲應在收到車款后5日內辦理過戶手續。合同簽訂后,乙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車款,甲要求乙支付違約金。乙以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支付。經查,車輛確實存在剎車系統故障,但甲在簽訂合同時并未告知乙。
法院審理認為,甲在合同中未如實告知乙車輛存在的質量問題,構成欺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因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合同》,甲退還乙已支付的車款,并賠償乙因此造成的損失。
案例二:二手手機買賣糾紛
原告丙與被告丁在網上簽訂了一份《二手手機買賣合同》,約定丙將其一部iPhone手機出售給丁,價款為人民幣2500元。雙方約定,丁應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支付全部車款,丙應在收到車款后2日內交付手機。合同簽訂后,丁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車款,丙要求丁支付違約金。丁以手機存在嚴重劃痕為由拒絕支付。經查,手機確實存在劃痕,但丙在簽訂合同時并未告知丁。
法院審理認為,丙在合同中未如實告知丁手機存在的劃痕問題,構成欺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因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二手手機買賣合同》,丙退還丁已支付的車款,并賠償丁因此造成的損失。
案例三:二手房屋買賣糾紛
原告戊與被告己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戊將其名下一套住房出售給己,價款為人民幣50萬元。雙方約定,己應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支付全部房款,戊應在收到房款后30日內辦理過戶手續。合同簽訂后,己未按約定時間支付房款,戊要求己支付違約金。己以房屋存在漏水問題為由拒絕支付。經查,房屋確實存在漏水問題,但戊在簽訂合同時并未告知己。
法院審理認為,戊在合同中未如實告知己房屋存在的漏水問題,構成欺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因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戊退還己已支付的房款,并賠償己因此造成的損失。
案例四:二手家具買賣糾紛
原告庚與被告辛簽訂《二手家具買賣合同》,約定庚將其一套家具出售給辛,價款為人民幣3000元。雙方約定,辛應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支付全部車款,庚應在收到車款后2日內交付家具。合同簽訂后,辛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車款,庚要求辛支付違約金。辛以家具存在嚴重損壞為由拒絕支付。經查,家具確實存在損壞,但庚在簽訂合同時并未告知辛。
法院審理認為,庚在合同中未如實告知辛家具存在的損壞問題,構成欺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因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二手家具買賣合同》,庚退還辛已支付的車款,并賠償辛因此造成的損失。